运政执法监督科
稿件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发布时间: 2021-08-18 18: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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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执法监督科
1.参与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起草、修订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本领域执法工作年度考核、检查计划,负责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4.负责道路货运源头治超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自治区治超办交办的执法监督工作。
5.负责统筹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厅安排的各项安全任务的落实。
6.负责局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局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7.负责拟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开展应急演练,以及局内部日常安全管理。
8.负责收集、统计、报送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