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及时?这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请收好!
稿件来源:沿川子执法大队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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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沿川子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针对施工现场无负责人及缺少标志标牌的问题,现向你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固原分局沿川子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向某项目事业部经理说道。

5月17日,沿川子执法大队按照执法计划对辖线涉路工程进行施工监管。在一处涉路施工工程现场,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缓冲区标志标牌、警示灯摆放情况;安全作业区防撞桶、水码、锥桶等布设情况、现场安全员警示情况及负责人是否在场等情况,监管过程中发现施工工程现场无负责人,且作业区末端缺失变道解除标志牌,执法人员将其问题和建议措施在施工监管记录单上写明,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5月18日,大队执法人员对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回头看”时发现,该涉路施工企业并未按要求对现场安全布设进行整改。执法人员随即向该标段工程项目事业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为其厘清安全隐患带来的影响,要求其督促该工程快速对施工现场安全作业区进行整改,若不立即整改,便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该项目事业部经理表示会按照责令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尽快完善现场作业区安全布设,消除安全隐患。
5月19日,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到该涉路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其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现场缓冲区及作业区安全布设整齐到位,标志标牌齐全无缺少,现场负责人也已到位。执法人员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施工安全是最重要的,将会按照其工期安排后续监管频次,希望其秉持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及过往车辆安全负责的态度,继续保持标准的现场安全布设。(沿川子执法大队 马红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