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分局:执法为民 温情暖心
“请您乘坐我们的车,我们送您过去,车上有面包和矿泉水,您先吃一点。咱们的共同目的就是希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保障您的车辆快速运达。”简简单单的话语,拉近了交通执法人员和违法超限运输司机的距离,运输司机报以微笑,接受处罚,承诺整改,并保证今后将合法安全运输;执法人员感谢其积极配合。这就是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用“温度文化”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提升执法为民的服务水平。
近日,银川分局宁东执法大队查处一起未按护送方案要求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件,涉案大件运输公司被处以30000元的行政罚款,但在处罚的过程中坚持刚柔并济,最大可能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让货车司机和大件运输企业“口服心服”。

李某驾驶的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黑A**035/辽B**59超,行驶至古青高速宁东北收费站出口被收费人员核验超限运输通行证时,发现该车未按照护送方案要求配备护送车辆,遂向宁东执法大队进行举报。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该车车货总长27米(超长8.9米),总宽4米(超宽1.45米),总高4.9米(超高0.9米),总重134.77吨(超重85.77吨)。该大件运输车辆长、宽、高及车货总重均超过法定限值,办理了超限运输通行证并达到护送标准,但未按照规定配备护送车辆进行全程护送,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护送方案组织护送,因此,该车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由于案情重大,大队立即将该情况如实汇报分局执法科,经过分局重大案件讨论,最后决定对该车处以30000元的顶格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车重新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并严格按照护送方案要求全程配备护送车辆。当事人随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在该案件处理过程中,大队综合考虑当前依然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及当事司机人生地不熟的特殊情况,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本着“执法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纾困解难:安排执法车辆接送当事司机到大队办理业务,安排执法人员陪同当事司机购买爆闪灯、小彩旗、警示标志等物品,为当事司机提供面包、矿泉水。
在柔性执法的同时,为更好地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大队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企业实际困难,经向分局请示,在对该车进行完处罚程序并且重新申请办理的超限运输通行证下发后,安排专人、专车将该大件运输车辆安全护送至目的地京能宁东电厂。(银川分局 司颖春 何东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