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执法大队及时阻止一起违法涉路施工行为
5月3日14时左右,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同心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逻至G211线K155+800m处,发现有施工单位正在距离硬质路肩外缘8m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安装宣传龙门架,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了调查取证及询问。经了解该项目为盐池县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2022年发展项目惠安堡镇惠苑村生活污水及防洪护坡工程,属于惠民工程,为了展示企业形象,方便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就在距离公路较近的显著位置设置宣传式龙门架。执法人员现身说法,现场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宣讲了禁止在国道公路用地外缘20米内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修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违法后果。现场施工负责人表示将配合执法人员的管理,重新选点设置龙门架,同时感谢执法人员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称如果该设施一旦建成,后期再拆除困难很大,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重新雇用吊车、挖掘机、运输材料车辆的费用将会增加一倍,对因疫情受到影响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为了给企业纾困解难,不影响施工的进度,执法人员主动帮助施工单位重新选点并协助做好现场安全防范工作,并监督施工人员对开挖的基坑及时回填消除安全隐患。在经过9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下,执法人员协助企业成功将龙门架移至建筑控制区以外,既消除了违法行为,又体现了温度执法。
今后的工作中,大队将查纠并举,宣教结合持续强化护航行动,一方面继续针对乡村过境段高频施工作业路段开展预防性专项巡逻,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降低相对人因不懂法而造成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以温度执法、柔性执法为切入点,提升执法为民情怀,将宣法普法贯穿于执法中的各个环节,让沿线群众及施工企业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守护“安、快、畅、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同心执法大队 马为宁 王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