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执法人员自掏腰包买车票 帮助男子踏上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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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4日,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李豫、周维新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个男子在国道G110线徒步,出于安全考虑,执法人员将该男子请上执法车辆。后经询问了解,该名男子姓周,是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身体患有残疾(左腿发育不全),其母亲因患有精神疾病于2022年7月走失。2023年9月,周某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通知,让其前往呼和浩特市救助点接人。因周某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特别困难,接到通知后,他选择徒步前往呼和浩特接母亲。自2023年9月出发至2024年1月到达呼和浩特市,但已超出民政局救助期限,他的母亲也离开了救助站。又一次失去了母亲的消息让他心力交瘁,随后周某便决定先返回老家,他从今年2月出发,4月4日到达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金沙湾附近,历时七个月,徒步2000多公里。

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知悉其情况后,立即通过驻站公安进行信息核实,经查验身份确认情况属实后,大队立即决定对周某进行救助。看到周某衣衫褴褛、全身污垢,听说他几天都没有好好吃东西了,执法人员纷纷找来自己的旧衣服,并安排周某在大队洗漱吃饭。随后大队执法人员自掏腰包帮助周某购买了返程火车票,把他送到火车站,并与火车站乘警沟通,确保周某乘坐火车安全到达目的地。

临行前,执法人员又为他购买了食品,并赠予300元人民币作为路费。周某紧紧握住执法人员的手激动地说:“真是谢谢你们,如果不是遇到你们,我还不知道多久才能回到老家。” (吴忠分局执法三大队 李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