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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警示案

稿件来源:中卫分局法制科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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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夏某公路养护工程公司在进行养护项目时涉嫌未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执法五大队依法查处,给予行政处罚。

  2023年2月7日,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执法五大队开展日常巡查,16时许,两名执法人员发现S308线K198+325米处某桥梁养护工程项目远端分流点的现场布设与建设单位在大队备案的导改方案不同,未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中的要求进行公路养护作业,未安排交通引导人员,未实施全封闭。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于当天17时许立案。之后按行政处罚规范程序进行,经集体讨论后对该建设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本案中宁夏某公路养护工程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公路养护应该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1-47的规定,按违法程度一般,给予该公司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警示:进行公路养护涉路施工,一是要按流程办理施工交通保障核备手续,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征得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并向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备案审查,符合要求的向社会发布公告;二是养护作业单位进场施工后,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三是养护作业施工结束后,养护作业单位要向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报告撤出施工现场相关事宜,由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监督有序清理出场,安全撤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中卫分局法制科)